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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选一篇小说《姑娘别怕,为夫真是好人》送给各位书友,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,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徐牧,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。小说作者是李破山,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,姑娘别怕,为夫真是好人目前已写3071679字,小说最新章节第一千四百四十七章 北渝最后的堪用之将,小说状态连载中,喜欢连载中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~

一、作品简介
《姑娘别怕,为夫真是好人》小说是网络作者李破山的倾心力作,主角是徐牧。主要讲述了:他本是平平无奇的设计师,竟然因为一场车祸穿越了。穿越也就算了,怎么还穿越到了乱世,吃不饱穿不暖,随时都有掉头的风险,身边还有一个遇难娇妻需要养活!无奈,为了佳人,为了生存,他不得不架起高炉,先温饱,再求富……当市井小**不再混日,自会刀弓仗马,一闯天下!...
二、书友评论
作者,这是哪里说明热血了?还有就是书名的凶猛在书里哪里表现出来?这评分是怎么到9.0 ?难道是买的?
前期真心有点看不下去,凭个人喜好吧。从拒北到布衣相开始才开始精彩起来,后面也是越来越铺开脉络。真不错[思考]
想了想还是给你加了一颗星,毕竟看出来作者是构思雕琢过的,不过文章槽点实在是太多,没有爽点,主角又立又当。是争霸文吗?优柔寡断!是种田文吗?又没有多少心机推理!尤其是感情戏上,硬是要狼披羊皮!何必哪?感情戏写不好就少些一写,文章中尽是败笔,前后矛盾,逻辑不清。文章多多少少透着些小家子气,但还是希望你继续加油,增强笔力。
三、章节推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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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作品阅读
按着徐牧的要求,第二天一大早,五个赶马夫都驾着车,准时赶来。
徐牧走出屋头,脸色一阵欣慰。
他原本还担心着,会不会有人觉着太过涉险,便撂担子不来了。
还好,都算好汉子。
“司虎,发马褂。”
司虎努着嘴,将五件新褂儿一一发到五个赶马夫手里。
“我识些字……东家,这写的是徐家、徐家——”
“徐家坊。”徐牧露出笑容,“我得空便去衙门公证,今日起,列位便是我徐家坊的人。”
“东家,这敢情好!这褂子,布料还挺不错的。”
当然是不错,这褂子的布料,至少花了一两银子。穿越而来,徐牧深知团队的重要性,团队统一了,做起事情来,才能事半功倍。
“东家,我们等会做什么!”穿上褂子,为首的一个光头大汉,认真问道。
徐牧记得,这大汉好像叫陈盛,隐隐是几个赶马夫的领头。
“陈盛,让兄弟们带足两日的干粮,还有哨棍,半个时辰后,随我出城。”
“出、出城?”陈盛脸色一惊,要知道,望州城外,可是有几十万的难民,**千里。
“东家,出城要作甚?”
“收粮食,酿酒。”
徐牧已经打听过,其他的一些大的老酒铺,都是要出城收粮的,毕竟整个望州城被难民围着,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能收。
要收,只能出城。
望州城外,远一些的地方,亦有不少乡镇,多多少少都会有储粮。
富贵酒楼五十坛私酒,那就要三百斤左右的粮食,而且,徐牧的目标,又何止单单一个富贵酒楼。
这也是为什么,他要重金雇用马车夫的原因。
“我们都听东家的!”
徐牧点点头,准备走出院门,却突然想起什么,回头往后看去。
小婢妻姜采薇立在院子正中,神色间写满了担忧。
“夜晚自个在家,记得关好屋子,如有贼人入屋,便往后头巷子跑,跑去官衙那边。”犹豫了下,徐牧开口。
“奴家记得了……徐郎等等。”
姜采薇一下子变得焦急,慌忙跑回屋里,取了一个小瓷瓶,慌不迭地跑到徐牧面前。
“先前买的,是止血膏,当家的小、小心一些。”
“你也记着我说的。”
“徐郎别担心,奴家一定记着。”
徐牧沉默地转过身,坐上了陈盛的马车。
离开院子远一些,他终于敢抬起头,看着院子里的小婢妻。
却不曾想,姜采薇一直仰着头,目随马车离开。
目光一碰,徐牧急忙侧过脸,将身子坐得端端正正。
“东家,若是不放心嫂子,可以让我家那口子,过来陪夜。”驾着马车的陈盛,突然开口。
“再说吧。”徐牧沉沉叹了口气,他发现和姜采薇绑在一起的绳结,好似是越来越紧了。
“东家,您坐稳了。”
“出城——”
五架马车速度飞快,不到多时,便驶出了望州城南门。
……
“东家,都是**。”驶出城门四五里,面前的景象,却越发让人心惊。
徐牧原本还以为,北门的那边的难民,不会有多少绕到南门,毕竟半座城的距离,对于难民来说,也是极吃力的。
但他想错了,不知何时起,已然是越来越多的难民,密密麻麻地堆在了南门外。
沿途之中,靠近官道的树木,几乎都被刨了树皮,扒了绿叶。
不时有**的难民,被人草草掩埋在泥坑里,有的泥坑被雨水浇开,还会露出乌黑水肿的尸肉。
**上,一些干净点的肢节,还留有浅浅的牙印。
五列马车缓缓停下,直至天色渐暗。
“东家,别埋了,埋不完,埋到天黑也埋不完。”
徐牧停了手,立在一处新土前,神情久久沉默。
没穿越以前,他以为的“是岁江南旱,*州人食人”,只是写诗人的一种浮夸,如今亲眼所见,才知道真的会发生。
假设他穿越的是一个王霸之气的皇帝,或许还能把朝纲振一下,但他只是棍夫,烂到泥巴地里的**棍夫,一切都无能为力。
“挂上马灯,出发。”徐牧声音发冷。
“传东家的话,挂马灯,勒紧缰绳。”陈盛回过头,冲着后面呼喊。
马灯悬在马脖上,在昏暗的夜色中,透出一洼洼的亮堂。
“呼号——”
“天公老爷坐堂前。”
“唤我三更去载仙。”
“满城尽是云烟色。”
“一骑老马过人间。”
“吼吼!”
五个赶马夫,肆意的呼号声,破开愈渐死寂的黑暗,往着前方,匆匆急奔而去。
徐牧转着目光,心底有股说不出的难受,越来越沉,压得胸口透不过气来。
……
“东家,到了。”勒住缰绳,陈盛小声开口,他看得出来,徐牧的面色有些不好。
“下车吧。”将脑海中的情绪驱散,徐牧缓过脸色,率先跃下了马车。
面前的镇子,叫周公镇,离着望州城,已经有快五十里远。
由于是夜晚,远远看去,零零散散的灯火,如星辰点缀一般,无规则地散落各处。
出示了牙牌,又送了些碎银,守着城口的几个大头兵,才嬉笑着让徐牧等人入了城。
“东家,我以前来过这里,离着城门不远,有间小客栈。”陈盛几步走近。
“马车放到驿口,记着,都把哨棍带上。”
徐牧终归是不放心,特别是出了城,看见几十万难民的惨状,这种感觉越发强烈。
但没法子,他要造私酒赚银子,收粮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。
“陈盛,告诉哥几个,晚上睡觉时轮流值哨,两个时辰一轮。”
这种弱肉强食的年头,只有两个选择,一个是做捕猎的野兽,另一个,则是做躲在树洞里的小白兔。
徐牧不想做兔子,所以,只能尽最大的努力,让自己活成一只别人不敢轻易进犯的野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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