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叫做《警察说我虐童,可我连女友都没有》,是作者庄细芬的小说,主角为陈默林婉。本书精彩片段:警察敲门那天,我在吃泡面。他们说有人举报我虐待儿童。我看看四十平的公寓——泡面、可乐、游戏手柄。可他们拿出的材料上,写着一个三岁女孩的名字。生父一栏,是我。四年前,有人带走了我根本不知道存在的骨血。四年后,有人用她布了一个局,想彻底毁掉我。他们以为我好欺负。他们错了。第一章泡面刚泡了三分钟。调料包化开,汤面飘着热气,我夹起第一口面送到嘴边。门铃响了。我放下筷子,用脚趾勾着拖鞋蹚过去,从猫眼往外看了...
他们说有人举报我**儿童。
我看看四十平的公寓——泡面、可乐、游戏手柄。
可他们拿出的材料上,写着一个三岁女孩的名字。
生父一栏,是我。
四年前,有人带走了我根本不知道存在的骨血。
四年后,有人用她布了一个局,想彻底毁掉我。
他们以为我好欺负。
他们错了。
第一章
泡面刚泡了三分钟。
调料包化开,汤面飘着热气,我夹起第一口面送到嘴边。
门铃响了。
我放下筷子,用脚趾勾着拖鞋蹚过去,从猫眼往外看了一眼。
两个穿制服的。
一男一女,站得笔直,深蓝色的警服在走廊灯管底下反着光。
我把门拉开。
男**看了看手里的本子,又抬头打量了我一眼。
二十七八岁,头发乱糟糟的,身上一件洗到发白的T恤,裤衩,光脚。
我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像什么——一个周末宅在家里打游戏的废物。
事实上我确实是。
"陈默?"
"是我。"
"***号320XXXXXXXXXXXXX?"
"对。"
他合上本子,表情严肃到像是彩排过的。
"有人举报你涉嫌**儿童。我们需要向你了解一些情况。"
我筷子上的面掉回了碗里。
不是比喻,是真掉了,溅起的汤汁洒到我手腕上,滚烫的。
但我没来得及在意这个。
我往身后看了看。
四十平米的单人公寓。
泡面,可乐罐,桌上摊着两个游戏手柄,一台亮着屏保的电脑,一张一米二的单人床,床上堆着没叠的被子。
衣架上挂着三件换洗的衣服。
垃圾桶旁边立着一排空的快递箱。
"警官。"我说。
"你确定没搞错人?"
"我连女朋友都没有。"
女警官没接我的话,从包里抽出一份材料,翻到其中一页,递给我。
"这是举报人提供的材料。陈默先生,能否确认你是否认识一个叫林婉的女性?"
林婉。
这两个字从她嘴里蹦出来的时候,我的手指捏在材料边缘,顿了一下。
认识。
当然认识。
四年前,她从我的生活里消失,就像一滴水落进了海里,干净彻底,没留下任何涟漪。
那个时候我还住在城中村的握手楼里,一个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