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牌作家“致命的表情”的都市小说,《怪谈长夜:我能修改禁忌条件》作品已完结,主人公:沈敬亭陆沉,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:三年了,老子回来了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,盯着手机屏幕。,但那条短信的每一个字我都看得清清楚楚。发件人号码不在通讯录里,我三年前亲手删掉的。但我认得——值班室的公用号。这号码我拨过不下两百次,每一次都意味着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等着我去收拾。,风格一看就是他。"037,明日20:00前到岗领装备。试用期,别迟到。"。没有"好久不见你还活着...
三年没用过修改权。
但墨痕没有消退,一毫米都没有。
它在等我。
或者说,它比我更确定——我会回去。
我从床上坐起来,走到窗边,拉开窗帘的一角。
城西的夜景说不上好看。远处万隆广场的霓虹招牌亮了一半,"万隆"两个字亮着,"广场"两个字黑着。老旧商场就是这样,连招牌都修不起。
万隆广场。
我盯着那半明半暗的招牌看了几秒。不知道任务是什么,但沈敬亭的短信在晚上发,意味着夜间外勤。
停职三年的老油条被召回,第一个活儿就是夜班。
档案馆还是那个档案馆。
我松开窗帘,回到床边坐下,把短信又看了一遍。
"试用期。"
这两个字比"别迟到"更扎眼。三年前我是校对员级别,能独立处理蛰伏级事件,腰上挂着回声瓶,口袋里揣着黄签。现在——试用期。
相当于从头来过。
我翻身躺下,把手机扣在胸口。
脑子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个画面——三年前,***的走廊,冷白色的灯管在头顶嗡嗡响,我的手里握着一只已经碎了的回声瓶,碎片扎进掌心,血顺着指缝往下滴。
陆沉站在走廊尽头。
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。
然后他就不在了。
不是走了,不是消失了——是"不在了"。就好像他从来没有站在那个位置过一样。连血迹都没留下。
三年了。
档案馆注销了他的编号。系统里查不到这个人。同事们提起来都是含含糊糊的,好像陆沉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个不能说太清楚的东西。
我不信。
我不信一个大活人会像被人从纸上擦掉一样消失。
但我也不确定——我身上这个修改权,和他的消失之间,到底有没有关系。
手机屏幕暗了。
*****睁着眼睛,又看了一会儿天花板上那块水渍。
明天晚上八点,到岗领装备。
三年了,老子回来了。
不管等着我的是什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