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编推荐小说《那颗糖他藏了十五年》,主角宋楹顾三情绪饱满,该小说精彩片段非常火爆,一起看看这本小说吧:1 雪落和离书和离书送到沈府那日,京城下了今冬第一场雪。我跪在正厅的青石砖上,膝盖已经没了知觉。沈昭宁坐在上首,手里捏着那封我写了一夜的和离书,指节修长白皙,衬得那纸页格外单薄。他看完了,又好像没看,随手将它搁在茶案上,端起了那盏岫玉茶盏。“想好了?”他问,语气同问我晚膳用什么一般平淡。“想好了。”我说。他终于抬眼看了我一眼。成婚三年,他看我的次数屈指可数,每一次都像在打量一件摆放得不太合宜的家具...
和离书送到沈府那日,京城下了今冬第一场雪。
我跪在正厅的青石砖上,膝盖已经没了知觉。沈昭宁坐在上首,手里捏着那封我写了一夜的和离书,指节修长白皙,衬得那纸页格外单薄。他看完了,又好像没看,随手将它搁在茶案上,端起了那盏岫玉茶盏。
“想好了?”他问,语气同问我晚膳用什么一般平淡。
“想好了。”我说。
他终于抬眼看了我一眼。成婚三年,他看我的次数屈指可数,每一次都像在打量一件摆放得不太合宜的家具。这一次多停了两秒,大概是在确认我是不是认真的。
“也好,”他说,“明**王要迎知晚入府,这封和离书,倒是省了不少麻烦。”
知晚。林知晚。
这个名字我听了三年。从我嫁进沈府第一天,从他醉酒后第一次喊错我的名字,从府中每一个下人心照不宣的眼神里,我听了整整三年。她是沈昭宁的白月光,是他少年时定下婚约却阴差阳错没能娶成的女子。而我,不过是陛下赐婚时他不得不接下的替代品。
我朝他磕了一个头,额头抵在冰冷的石砖上,很轻的一声。
沈昭宁端着茶盏的手顿了一下。也许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对他行过这么大的礼——从前都是他训话、我垂首、他说滚、我就滚。这是头一次,我自己要走了。
“你要什么?”他问,顿了顿,又补了三个字,“尽管提。”
我没有要任何东西。银票、田产、首饰、那套他赏赐的珊瑚头面,一样没拿。只收拾了两件换洗衣裳、母亲留给我的一支银簪、还有嫁进沈府那日穿的一件鹅黄褙子——那是我及笄那年自己缝的,针脚歪歪扭扭,袖口还留着没拆干净的粉笔记号。
丫鬟杏儿站在马旁边哭得稀里哗啦,说王妃您受苦了三年就这么走了太亏了。我拍了拍她的脑袋,说别哭了,我又不是**。
杏儿哭得更大声了。
我翻身上**动作很利索。成婚前我也是将门之女,骑马射箭不在话下,只不过在沈府三年没碰过马鞍,****的肌肉有些生疏。马是花十两银子买的,毛色杂,脾气犟,但腿脚利索。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“小沈”,杏儿问为什么,我说长得像。
杏儿没敢笑。
出城门的时候,雪下大了。我把兜帽拉低,混在一队商旅中间出了城。守城的卫兵盘查得很敷衍,毕竟今天全京城都在议论一件事——靖北王沈昭宁明日迎娶尚书千金林知晚,谁会在意一个灰扑扑的、骑着杂毛**女人悄悄离去。
走了大约半个时辰,我才勒住缰绳,回头望了一眼。
京城覆了一层薄雪,城门楼子的轮廓在雪雾里若隐若现。我在那座城里住了三年,走的时候发现,没有一个需要告别的人。
挺好的。
我转回头,夹了夹马肚子。
“走,小沈。”
马打了个响鼻。
“说你呢。”
2 风雪同路人
这一走,就是整整十日。
我一路往西北去。我爹当年戍守凉州,我在那儿长到十四岁才随他调任回京。凉州的冬天比京城冷得多,风刮在脸上像刀子,但我在沈府养了三年,皮肉养娇了,第一晚住驿站的时候脸颊生疼,涂了半罐子油脂才缓过来。
第十一日,我在官道上遇见了一个人。
他站在路中间,牵着一匹马,穿着一件月白色的长袍,外面罩着银灰色的大氅,立在满天的飞雪里像一根被遗忘的玉簪。马是好马,玉狮子,全身没一根杂毛,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养得起的。人也是好人——好看的人。
我起初只当是哪个世家公子雪天赶路,没在意。策马过去的时候,他忽然开了口。
“姑娘可是往凉州方向?”
声音清朗,像冬日冰面下流动的水。我转头看了他一眼,雪光映得他的五官格外分明,眉眼温润,目光却沉着,嘴角带一点极淡的笑意,像是在雪地里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想等的人。
“是。”我说。
“巧了,在下也往凉州。雪天路险,可否同行?”
我看着他。出门在外,单身女子应当警惕主动搭讪的陌生男子,这是我爹教我的第一条江湖规矩。但眼前这个人站在风雪里,姿态端正,目光澄澈,马背上挂着的行囊整整齐齐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