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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清辞嫁入陆府那日,满城百姓争相围观,都说这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。
不是陆怀瑾配不上她,恰恰相反,是沈家高攀了陆家。陆怀瑾是永安侯府的嫡长子,生得玉树临风,十六岁便中了举人,十九岁进士及第,如今在翰林院任编修,前途不可限量。而沈清辞不过是个商贾之女,纵然沈家富甲一方,可士农工商,商为末流,她能嫁入侯府,在外人看来,已是天大的福分。
可沈清辞心里清楚,这桩婚事,不过是父亲用十万两白银的嫁妆换来的。
侯府缺钱,沈家缺名,各取所需罢了。
花轿从沈府出发时,她掀开轿帘最后看了一眼娘家。母亲站在门口抹泪,父亲背着手站在后面,眼眶也是红的。沈清辞放下轿帘,攥紧了手中的苹果,告诉自己不必怕。她自幼跟着父亲走南闯北打理生意,见过的人和事比后宅那些妇人一辈子见到的都多,区区一个侯府,她应付得来。
事实证明,她想得太简单了。
新婚之夜,陆怀瑾掀开盖头时,沈清辞看见了一张极好看的脸。剑眉星目,鼻梁高挺,薄唇微抿,周身透着一股清冷矜贵的气质。他看了她一眼,目光淡淡的,像是在看一件还算顺眼的摆设。
“早些歇息。”他说完这四个字,转身去了书房。
沈清辞坐在婚床上,盖头被随意搭在一旁,龙凤喜烛噼啪作响。陪嫁丫鬟青禾气得眼圈都红了,沈清辞却只是笑了笑,把苹果放在桌上,自己拆了凤冠,卸了嫁衣,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。
她想,新婚之夜不圆房也好,免得尴尬。日子还长,慢慢相处便是。
可接下来三日回门,陆怀瑾以公务繁忙为由,没有陪她回去。沈清辞独自回了沈府,面对父母询问的目光,她笑着说怀瑾待她很好,只是翰林院近来修撰典籍,实在走不开。父亲信了,母亲却将信将疑,拉着她的手再三叮嘱:“嫁入高门,不比在家里,凡事多忍让,别让你父亲为难。”
沈清辞点头应下,心里却泛起一阵酸涩。
回府之后,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。
婆母柳氏是永安侯的继室,出身书香门第,自诩清贵,最瞧不上商贾之家。在柳氏看来,沈清辞这个儿媳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铜臭味,连呼吸都是市侩的。
新婚第五日清晨,沈清辞去给婆母请安。她特意穿了一件月白色的褙子,头上只戴了一支素银簪子,打扮得端庄素雅,想着这样总该合婆母的心意了。
柳氏靠在软榻上,慢悠悠地喝了口茶,目光从沈清辞身上扫过,像是看一堆烂泥。
“你穿的这是什么?”柳氏皱眉,“月白色?你一个商户女,也配穿月白?那是大家闺秀才配用的颜色,你穿上像什么样子,东施效颦。”
沈清辞顿了顿,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裳。月白色怎么了?她陪嫁的衣料子里,比她身上这件好的多的是,她特意挑了最素净的,反倒成了错处。
她深吸一口气,笑道:“婆母教训得是,儿媳明日换一件。”
柳氏冷哼一声,又道:“你既嫁入侯府,便不能再像从前那般抛头露面。听说你在娘家时还帮着打理铺子?成何体统。以后好好待在后宅,学学规矩,读读女训女诫,别出去丢侯府的脸。”
“是。”
“还有,”柳氏放下茶盏,语气轻慢,“你那些嫁妆,既是带进了侯府,便该由府里统管。你把铺子的账本和钥匙都交出来,交给府里的管事嬷嬷打理。你一个年轻媳妇,哪里懂得这些,别把家业败光了。”
沈清辞终于抬起头,看向柳氏。
她当然知道婆母打的什么算盘。侯府早就入不敷出,她爹给的十万两白银嫁妆已经填了侯府的公中账目,现在婆母连她手里的铺子、田庄、首饰铺子都要吞掉。那些产业是她母亲为她置办的陪嫁,是她后半生的倚仗,一旦交出去,她便什么都没有了。
她在这侯府里,就成了一个无根无基的浮萍,任人拿捏。
“婆母,”沈清辞语气温和,笑意盈盈,“那些铺子田庄是我母亲亲自置办的,出嫁时我爹说了,这些是给我将来生儿育女用的,不便交到公中。若婆母不放心,我可以每季度将账目送来给您过目。”
柳氏的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