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《陆总他记了我七年》,大神“土豆马铃薯呐”将温以宁许迟作为书中的主人公。全文主要讲述了:陆砚秋要和我离婚那天,全公司都在看我的笑话。我嫁进陆家三年,当了三年名义上的陆太太,实际上的透明人。他从不带我出席任何公开场合,从不和我同房,甚至连正眼看我的次数都屈指可数。整个陆氏集团上上下下都知道,他们的陆总心里住着一个白月光,而我温以宁,不过是他被家族逼婚时随手抓来的替代品。那天是周三下午,我照例去公司给他送换洗的西装。他的秘书林婉挡在办公室门口,用一种怜悯又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我,说陆总在开...
我嫁进陆家三年,当了三年名义上的陆**,实际上的透明人。他从不带我出席任何公开场合,从不和我**,甚至连正眼看我的次数都屈指可数。整个陆氏集团上上下下都知道,他们的陆总心里住着一个白月光,而我温以宁,不过是他被家族逼婚时随手抓来的替代品。
那天是周三下午,我照例去公司给他送换洗的西装。他的秘书林婉挡在办公室门口,用一种怜悯又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我,说陆总在开会,不方便见人。
我点点头,把西装袋子递过去。袋子交接的一瞬间,办公室的门从里面打开了。
陆砚秋站在门口,衬衫领口微敞,露出锁骨上暧昧的红痕。而他身后,一个女人正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裙摆。那个女人我认识,叫宋清漪,是陆砚秋大学时期的初恋,三个月前刚从国外回来。
整个走廊安静得落针可闻。
我手里的西装袋掉在地上,发出沉闷的一声响。
陆砚秋看了我一眼,那眼神淡漠得像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。他从林婉手里接过一份文件,递到我面前,语气平静得仿佛在说今天天气不错:“离婚协议,签了。”
我没有哭,也没有闹。
我只是弯腰把西装袋捡起来,拍了拍上面的灰,然后抬头对他笑了一下。那个笑容我后来听在场的员工说,平静得让人心里发毛。
“好。”我说。
我接过协议,翻到财产分割那一页。上面写得清清楚楚——位于城东的一套公寓归我,外加五百万补偿金。对于普通人来说不算少,但对于陆氏集团的掌舵人来说,这笔钱连他一块腕表都买不起。
我拿起笔,在那页上划了一道线,把五百万改成了五千万。
林婉倒吸一口凉气。宋清漪嘴角的笑意淡了几分。
陆砚秋终于正眼看我了,眉头微微皱起,像是第一次认识我一样打量着我。
“五千万,”我把协议推回去,“否则免谈。”
他沉默了几秒,忽然笑了。陆砚秋很少笑,笑起来的时候眉眼间那股凌厉会淡去一些,显出几分少年气的清俊。他拿起笔,在修改处签了自己的名字,然后说了句让我意外的话:“温以宁,你倒是比我想的有意思。”
我没接话,签完字转身就走。
电梯门合上的那一刻,我靠在冰凉的轿厢壁上,把手指甲狠狠掐进掌心里。不能哭,至少不能在这里哭。
我叫温以宁,二十四岁嫁给陆砚秋,二十七岁离婚。三年婚姻,换了一套房和一张五千万的支票,以及一整个公司看热闹的目光。
走出陆氏大楼的时候,外面下着大雨。我没带伞,就那样站在雨里,任由雨水把头发和衣服浇得透湿。手机在口袋里震动,是我妈打来的。我接通了,听筒里传来她焦急的声音:“以宁,砚秋他真的要跟你离婚?是不是你哪里做得不够好?你再去求求他,咱们家那个项目还指望着陆氏——”
我挂断了电话。
从十六岁到二十七岁,整整十一年。我喜欢陆砚秋这件事,久到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。而他把这一部分,像摘除一个无关紧要的器官一样,轻描淡写地从身体里剥离了出去。
我搬进那套公寓的第三天,接到了闺蜜沈鹿的电话。她在电话那头气得声音都在抖:“温以宁你是不是疯了?五千万就把自己打发了?你知不知道陆砚秋和宋清漪的婚期都定了?下个月十八号!”
我正在收拾行李的手顿了一下。
“嗯。”我说。
“你就一个嗯?”沈鹿恨不得从电话里钻出来摇醒我,“你十六岁就喜欢他,为了他考同一所大学,为了他学你根本不感兴趣的金融,他家里逼婚你二话不说就嫁了,三年你在他家当牛做马伺候他那个难缠的妈,结果呢?人家白月光一回来,你连个缓冲期都没有就被扫地出门了!温以宁,你就不能争一争吗?”
我把最后一件衣服叠好放进行李箱,拉上拉链:“争什么?他的心从来不在我这里,我争得过吗?”
“那你就这么算了?”
“不算了还能怎样?”
沈鹿沉默了很久,最后叹了口气:“行吧,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?要不要来我这边住一阵子?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