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言情《我逼他娶了保姆》,讲述主角林晚周牧的甜蜜故事,作者“漆黑的夜雨”倾心编著中,主要讲述的是:一、我叫林晚,今年二十九岁,林氏集团独女,前豪门太太,现……豪门弃妇。三个月前,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,甩给周牧一句话:"离开我,你什么都不是。"他没反驳,平静地签了字,净身出户。连我们住的那套别墅,他都不要,只带走了几件旧衣服和一个掉漆的保温杯。我当时觉得他是识趣。毕竟,他一个司机的儿子,能娶到我已经算是祖坟冒青烟。七年婚姻,我嫌他穷酸,嫌他木讷,嫌他只会系围裙做饭,连件像样的西装都买不起。我当...
我叫林晚,今年二十九岁,林氏集团独女,前豪门**,现……豪门弃妇。
三个月前,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,甩给周牧一句话:"离开我,你什么都不是。"
他没反驳,平静地签了字,净身出户。连我们住的那套别墅,他都不要,只带走了几件旧衣服和一个掉漆的保温杯。
我当时觉得他是识趣。毕竟,他一个司机的儿子,能娶到我已经算是祖坟冒青烟。七年婚姻,我嫌他穷酸,嫌他木讷,嫌他只会系围裙做饭,连件像样的西装都买不起。我当着闺蜜的面让他跪地擦鞋,他在众目睽睽下真的跪了,擦得干干净净,然后站起来说"晚晚,别生气了"。
我觉得丢人。更觉得他丢人。
所以当我遇见陈叙——投行新贵,海归精英,手腕上的百达翡丽在灯光下闪着低调的光——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。陈叙说"晚晚,你值得更好的",我说"我也这么觉得"。
离婚那天,周牧站在别墅门口,看着我指挥搬家公司把行李往陈叙的保时捷上搬。他手里拎着那个掉漆的保温杯,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,像棵被雷劈过的树。
"晚晚,"他说,"红糖水在厨房第二个柜子,你生理期快到了,别贪凉。"
我头都没回:"周牧,你能不能别这么土?我现在有人照顾了。"
保时捷扬长而去,后视镜里,他的身影越来越小,最后变成一个黑点。
我以为这就是结局。灰姑娘甩了穷小子,奔向王子,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。
但三个月后,我在一场慈善拍卖会上,看见了周牧。
他坐在主桌,被众人簇拥着喊"沈总"。穿一身剪裁完美的黑色西装,手腕上的表我没认出来牌子,但旁边有人小声说"那是百达翡丽的限量版,全球只有三块"。他侧头跟身边人说话,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,那笑意疏离而矜贵,像是从未认识过我。
我手里的香槟杯差点掉地上。
"那是谁?"我扯着闺蜜的袖子问。
"沈牧啊,沈氏集团刚认回来的私生子,"闺蜜压低声音,"听说流落在外二十多年,上个月才认祖归宗。老爷子就他一个儿子,以后整个沈氏都是他的。啧啧,这运气……"
我脑子嗡嗡响。
沈牧?周牧?私生子?沈氏集团?
我**,那个给我煮了七年红糖水、被我逼着跪地擦鞋、连件像样西装都买不起的司机的儿子——现在是沈氏继承人,身价百亿?
我颤抖着掏出手机,搜索"沈牧 沈氏集团"。屏幕上跳出他的照片,西装革履,眼神淡漠,跟那个系着围裙在厨房给我煮红糖水的男人判若两人。
但更让我崩溃的是下一条新闻:"沈氏少东家低调完婚,新娘系普通家政从业者,婚礼仅家人出席。"
我点开配图,照片模糊,但能看清新**脸。朴素,温婉,眉眼间带着熟悉的谦卑——
是我家的前保姆,王姨的女儿,小翠。
我当年嫌弃她"乡下人味儿重",逼周牧辞退了她。周牧说"小翠干活勤快,工资也不高",我摔了杯子:"要么她走,要么你跟她一起走!"
第二天,小翠就消失了。
现在,她成了沈**。而我,陈叙的"女朋友",在拍卖会上连主桌的邀请函都没拿到。
我的目标,在那一刻清晰得像刀刻的:我要追回周牧。不是因为他有钱了,是因为我后悔了。我后悔到五脏六腑都在疼。
我要让他重新爱上我,我要让他离开那个保姆,我要让他知道——我林晚,才是他这辈子唯一配得上的人。
二、
我开始行动。
第一步,制造偶遇。我知道周牧每天早上会去市中心的一家私人会所健身。我办了会员卡,最贵的那个档,每天六点准时蹲守。
第七天,终于"偶遇"成功。
"周牧?"我故作惊讶,从跑步机上下来,"好巧啊!"
他穿着运动服,正在做拉伸。看见我,眼神顿了一下,但很快恢复平静。那平静像一盆冰水,浇得我透心凉。
"林小姐,"他说,"巧。"
林小姐。不是晚晚,是林小姐。
"你也在这边健身?我刚办的卡,"我凑过去,"一起喝杯咖啡?"
"不了,"他拿起毛巾擦汗,"我赶时间。公司忙。"
"那
